最後,這案的來源是在「Join」平台,所以最後我們還是要請警政署作為主辦機關,要在「Join」平台上公開回應,我在猜公開回應的內容不外乎有兩個,一個是本案一路以來,從籌備討論,到今天這場會議的逐字稿紀錄,以及稍晚警政署會針對提案人的內容、之前訪談蒐集到的意見來作一些回應,這些回應跟簡報的資料都會公開,這大概是協作會議跟「Join」平台給大家的承諾,所以如果回應的內容有些不滿意的地方或者是不周延的地方,請大家包涵,這個是我們的權利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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