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場會議的程序相當簡單,我講完之後,我會把這個時間交給警政署人事室的蕭科長,因為之前做的那些訪談,一般來講,訪談都會請主辦機關去做,這案為何比較特別?為何是由唐鳳政委辦公室來做?因為我們判斷這案接受訪談的很多人,跟警政署都有權力關係,包含兩位警大教授在內,因為你們算是廣義警察體系的一環,其中一個申訴人還是現役的員警,那就更不用講,所以訪談都是由我們辦公室來做,不過這些資料都有交給警政署,很感謝人事室蕭科長都很認真整理,所以到時可能會花10分鐘、15分鐘逐點回應,等他逐點回應完之後就會進入綜合討論,看看與會的大家對於蕭科長的簡報內容、回應的內容有沒有覺得哪些疏漏、哪些不足的地方再提出指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