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容我再強調一次,公開跟開放的差異和不同,科技部這邊必須要有清楚的認知,在GRB的系統當中,像政委提示的公開跟不公開這樣的二分法,是較偏於學術領域的揭露模式,也就是願意不願意提供給大家作公開瀏覽,但是這樣的分類,並無法進一步說明相關科研資料及報告,是不是願意提供其他人進一步使用的地位,而如果要走上Open Access的鼓勵政策,那就是公開跟不公開之下要增加選項,例如加列CC BY、CC BY-SA等公眾授權條款的勾選選項,讓發布者可以決定,要用什麼授權條款來提供相關的科研資料及報告,這樣的作法,才是務實的往Open Access的方向邁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