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我個人而言,也並不是非常期待要改GRB的系統來改作Open Access的推動輔助,就科研資料來說,像國網中心的資料平台,或者是中研院資創中心得到科技部經費補助的「研究資料寄存所」(depositar),都是儲放及再推廣利用這些開放性科研資料,可以選擇的選項。因為這些平台,其實就是依照科技研究計畫的層級架構跟授權傾向來進行分類,今天有些資料如果適合其他人利用的話,不管國網中心的資料平台或是中研院的depositar,其實都可以作為日後合作上的考量對象,而本來的GRB,其實是比較偏向於政府研究資料、論文文摘的儲存方式,雖然也涉及資料,但是較定式的儲放及分類規格跟模式,未必能將其上儲放的資料,做最大程度的推廣,以上,就幾個要點再作補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