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像科技部同仁提了三個與科研資料公開或開放比較相關的主要法律,但是能不能將相關資料提供開放式利用,實務上其實影響最大的是科技部的「政府科學技術研究發展成果歸屬及運用辦法」,當前科技部的補助運用辦法,告訴受補助者,今天拿科技部的補助預算來進行科技資料的研究跟專案的研究,最後的成果歸屬如何處理。從實而論,科技部補助辦法就成果歸屬及後續運用上,與其他部會來說,是比較寬鬆、彈性的,相關成果是可以歸於科技部或者是歸於研發單位,要看科研成果跟國家的直接利益,例如國防安全是不是有直接相關,如果有直接相關的話,科技部就會要求這是必須要歸屬於科技部,但是如果研發成果歸屬於執行單位,其實在運用上更符合公眾利益的話,個案上經評估後,也是可以下放給執行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