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產者這邊的合作,尤其是勞動合作的話,基本上跟一個事業體沒有什麼兩樣,其實也是自己辦事業,只是有時會被歸類到非營利的組織去,這個造成法令使用上很多問題,所以就提案,我上次是請內政部在一年之內要提出法規或者是法律的修法方向來解決這個問題,也有很具體的方向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