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我一開始都會舉主婦聯盟合作社、里仁公司跟喜憨兒基金會來當例子,因為他們都二十幾年了,而且顯然經營得還滿好的,所以要說臺灣社會企業經營不善,應該不會有人同意,差別是他們不會一開始把自己叫做社會企業,因為他們存在都是先於社會企業的概念,所以當時其實你看組織形態就可以知道,合作社當然主要是要做合作經濟,從共同採購開始,如果是基金會,當然主要還是弭平社會的落差,去做好比像喜憨兒照護的工作,但是後來發現不管是烘焙或者是藝術,是有市場,這是另外一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