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樣的情況之下,像運安會有一定的公信力,因為大家知道交通部長不能撤換他們的委員,所以如果真正發生普悠瑪,運安會的調查是比較相信的,可以事前責成這些廠商去做一些預防性的措施,當然有些建立業界的通念想法,以及個案來的時候補強,所以這個專責機關如果有的話,你剛剛講的形狀比較有可能,按照對個資法的理解,這個專責機關是同意用什麼零知識證明或者是其他的新興的這些技術,好比像你們給演算法,但是只把算完的統計結果分享出去,你們給出類神經網路的架構,但是只把類神經網路最後兩層分享出來,因為其實學術上有很多方法,現在的問題是沒有一個機關出來說這個方法可行,而且如果真的發生什麼問題的話,這個機關可以負責,目前按照個資法主管架構,目前沒有辦法做到這個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