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在主協辦的部分,因為勞動部負責的業務是對於外國人工作許可的審查及核發部分,因為要納入海青班跟高中職畢業的僑外生,這已經涉及國家整體的攬才政策及移民政策評估及決定,建議是不是勞動部可以改列為協辦單位,主辦單位是不是可以像僑委會或者是國發會先針對僑生或者是國家整體政策及移民政策的相關部會來作主辦,勞動部會配合辦理,以上說明,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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