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樣聽起來是國產署的意思是因為國產署在做的其實是一個實踐的方式,最後達到的價值到底如何,而且甚至社宅優於包租對於國產土地來講,這也是內政部討論之後才得出來的價值,並不是國產署自己的設定,主要的意思是這樣子,不知道提案委員有沒有偏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