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席、各位委員及各單位代表,財政部國有財產署發言,基本上我們應該從這個題目的定位,因為畢竟是實現居住正義,國有財產署的非公用土地,只是不動產中的一部分,可能是滿大宗,但基本上我們認為有關於居住正義所包含的內涵,其實如委員在這裡面所提到的,也就是今天不是光只有不動產怎麼樣包租代管、活化,重要的是如何配合社會住宅政策、租賃政策,所以我們還是建議由內政部來作主辦機關。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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