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之,在量刑的考慮跟這邊的考慮,其實是非常像的,所以當時他們才建議最後還是由法官負責,或者是由司法院的說明發言人負責,但是他是提供一個輔助的因素解釋智能的方案,不曉得你們有沒有考慮這樣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