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開始即使是在數位治理局以局的公務員為主,很快還會碰到總員額法,以至於不去用別的局處的人,為那些局處產生價值,要如何產生價值就要做最急迫的事情,這個時候跨領域來解決,都是急迫事情的動機就會比做一些看起來非常永續、非常長遠等等的規劃,一定會變成媒體注意、市長注意跟市議會更主要的事情,所以我反而會覺得你與其現在在想一些比較抽象的組織法,不如去說碰到第一個案子是什麼,像我第一個碰到的案子是電競或者是民生公共物聯網的防救災或者是報稅軟體爛到爆炸等等,每一個來的時候,我就跟承辦的部會產生結盟的關係,是要靠著你們碰到最急迫的事情來決定你們先跟哪幾個局處結盟,再去想說組織要怎麼長,我覺得是要保持組織本身敏捷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