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先講一下,協作會議是公眾溝通,他沒有拘束力,不是討論完就叫你做,今天在做的是,當場不要被問到下不了台階。我同意原能會判斷,我們去把戰場開太大確實有可能有一點危險,那知情權難道是是非題,只有標示一個容易讓人誤解的作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