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覺得沒什麼意義,這個案子以業管來說算高速公路局,公路總局可能形式上同意,至於如何宣導會請高速公路局的人派人來上課,就以前經驗,像我以前在中部,中部監理站都會請中區分局的人宣導,互相配合。我們的宣導對象是偏向於職業駕駛人,一般民眾基本上考照以後就不會再來接觸課程宣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