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席,不好意思,延續第11條,這邊給一個建議,因為法規上這樣寫的話,「情況特殊者經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審議通過後得專案報教育部調整之」,可能每個處室覺得狀況特殊自己報就好了,是不是要多一句話,「情況特殊者經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審議通過後,得專案報教育部調整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