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好意思,我們再提一下,其實我們一直堅持第11條,就像跟老師提出的狀況是一樣的,我們是寫「得報專案」,但是坦白來說,所有的勞動條件,我們希望從優比照。如果所在地各縣市的條件依據各縣市的財政狀況本來就不見得會一致,像有些縣市的組長可能根本是原則不減課,如果是專任老師,如果一週按照原本的規定上18節的話,今天擔任特教組長,並且還要請他上18節課,就會有這樣的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