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本標準於訂定召開多次研商訂定會議,於會議中邀集縣市政府教育局、學校代表、教師團體、家長團體、現場端教師與會。本標準草案於108年9月10日至11月11日間進行預告,預告期間現場端提出諸多建設性建議,為回應現場端教師實際需求,本署於預告期間及預告後,分別於108年10月23日、11月21日、1月14日召開4場研商會議及2月4日召開法規諮詢會,其中1月14日及2月4日會議後修正條文如下所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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