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位朋友可能有一點打錯字:「高中為落實實施學生自治,一切都是假象」。這一個部分當然其實我們同意的,但是我並不是利害相關人,我之前沒有跟到大法官的釋憲,今天署長才告訴我有一個新的釋憲( 釋字784號解釋 ),因為高中生騎機車被記了小過,以前都說特別權利關係,不能特別進行訴訟、救濟,現在忽然間變成可以了,所以恭喜高中生們可以訴訟的天花板、被特別權利關係限制住的天花板已經被打破了。公務員還是有的,但是學生已經被打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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