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禮彬表示:「想請問Gap year 空檔年的概念能否更普及在教育制度中呢? 因為我個人剛好也是重考過的高中生,也因為空檔年而找到人生方向,那我在教育現場看到的狀況是大多數高三生依然沒有找到人生方向或依然沒有依據興趣去選科系,那這樣的狀況似乎更適合讓每個學生能有一個空檔年,而不是現行只有少數人會知道或能去申請的狀況,有沒有可能讓這個空檔年普及在學校內呢?」這個部分我想會請技職司書面回覆的時候一起回覆,這邊有一些比較有趣的地方,像18歲要負一些責任,但是你的權力要20歲才有,這一些是家長簽的,這個還是要回去修民法,但是目前在既有的法律裡面,先盡可能用宣導的方式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