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志願服務法沒有適用到校外人士的部分,志願服務法沒有專業的高度,所以本身規範的密度比較低了,在校園裡面針對學校年幼的孩子,我認為其實督導的責任應該要提高,因此這個部分我認為在草案當中完全都沒有看到,就老師的責任,學校的督導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