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點,我剛剛提到草案第11條,也就是就申訴的部分,在藍色的便利貼,這個部分是回應到申訴的部分,但是實際上我並沒有看到如果有相關的申訴需求,可以有什麼樣的具體申訴管道。我要回應到的是,草案第6條確實有提到校外人士協助教學應該要遵守教育基本法、性別平等教育法、國際人權公約等等的這一些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