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想上希望學校運用的都是依志願服務法完成培訓的志工,但是因為培訓場次、名額有限,或志工本身無參加培訓的意願,例如有些住在學校附近的社區人士有意願協助學校站導護、或協助學校活動,不在乎有沒有取得志願服務法的志工證,以致於一部分學校志工團的志工未完成基礎或特殊訓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