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是兩種不同的模式,而是所有做食物外送的廠商,有點類似勞工集體協商權,就是先有一個你們可以接受的範圍,只是給予幫助你們協商委任的角色而已,但是因為目前我發現SEAT是一個社團法人協會,似乎沒有到這個拘束力,我不知道你們要怎麼做,所以如果所有平台外送的業者,如果先有一個基礎的想法,共同委任某個人或者是某個代表來幫你們協商,這樣子其實有一點像你們自己做了,法協本來就會做整合的工作,你們自己整合過,態度就會比較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