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做成決議之前,還是聽一下其他機關的意見。這個邏輯,說真的,並不是非常直觀,我們討論了很久才討論出這個邏輯來,這個邏輯也不是今天就一定要大家就馬上把它變成自己業務的一部分。這就有點像工程會在合作社的那個採購契約範本的案子當中一樣,本來用了打勾的方式,讓大家理解到合作社的經營業務應該跟採購契約有關,後來改成一個警語的方式,也就是不排除合作社,怎麼樣的業務都應該要跟你正在發包的事情有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