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各部會剛講的建議,最主要就是範圍要更聚焦,這跟我們稍早的討論不謀而合,這是人本提案的主訴求,也是兩次會之後第一個優先的東西,有承諾說這場協作會議至少可以幫你做個功課,人本也承認對澳洲這套在這之前是不熟的。當天協作會議,因為大家滿認真的也有看,到那之前希望大家都要看完,至少看完其他部會做的摘要,我們那天的重點,就像教育部剛講的,第一點花最多時間,至少在這兩百多頁翻譯,大家要有一致認識,透過心智圖、議題手冊摘要,事前收集各自心得,也要簡報,在心智圖上留下記錄,這是與會者對澳洲制度重點的共同認識。之後有其他人,包括人本要做其他運用或倡議都沒問題,但要先搞清楚澳洲這套是什麼。行有餘力再來進入第三點,當大家對澳洲這套很清楚之後,出席各部會在轄管範圍內,你們也很清楚台灣怎麼做,在澳洲基礎上可以怎麼做,澳洲這套作法可能哪些部分不可行,哪些部分可能點出制度盲點,哪些部會可以拿回去參考。這都要留下記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