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協作議題討論範圍,我們覺得第一點確實非常有必要,因為這個調查的起因跟成效是人本很推崇的,第三點也很有必要,做這議題就是希望產出結果,是跟皇家比較,重點是我國配套措施,但是第二點監察院調查報告跟皇家委員會的比較,這比較的結果就是得到借鏡之處,第二點可以跟第三點做融合,主要還是做第一點跟第三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