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該是說這個是我跟人事單位學到的一個概念,不一定非常精準,一方面是行政院當然本來就有調和各個不同的部會政策方向、達成一致的功能,過去三年我也常常進行這樣的工作,所以有些部分不一定需要調整到部會本身的組織法,而是讓各個部會在碰到事情的時候,瞭解到一件事應該要如何來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