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上禮拜參加警政署、交通部一起辦的會議,討論的議題是,高速公路跟ETC收費,警政單位要花很多錢裝測試照相,讓它速度降低、疲勞駕駛及酒駕發生,另外一個是高速公路局提出來的,跑到內政部爭取,然後沒有回應,ETC有300多個既有的門架,是不是可以加入一些設備?或者是利用ETC既有的相機來做執法的提醒?在場4、5位專家都可以接受,但是解釋停擺的時候好像停了一段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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