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目前在衛福部工作的羅佩琪,我這邊大概分三部份說明。一是比較看不懂的部份,二是建議,三是一些大的、沒有納進來的概念。

第一部分關於我看不太懂想詢問的:我想問這次的案子,它的目標是要做出通案式的架構,或只是寫出 vTaiwan 和 Join 的運作方式?目前的內容比較像後者。但除了這兩案之外,未來還會有很多政府社群可以互動的機會,所以我覺得這次研究案如果可以拉出政府與社群互動的通案原則,會是更有價值的。

再來是架構圖中的「關鍵字選擇」,我不太確定意思是什麼?「需求確認與行政呈核」,這我不太知道為何要簽核兩次?

第二部分是建議。建議的第一點,目前架構圖中有提到政府內部要做「議題階段類別確認」,據許教授的說明,是做政策期程的指認,是還在政策規劃、還是立法階段、還是執行中?這件事很重要,但我覺得順序應該調整,一開始就應該做,是放在關係人盤點之前。因為利害關係人分析時要分析影響力大小,但議題階段會跟某些利害關係人例如(如立法委員)的影響力大小有關連,例如正在會期間、非會期間,影響力就有別;除此之外,議題階段也會跟溝通的動機與目的有關,建議應該把議題階段納入問題指認,做完議題階段分析,再來才是做利害關係人分析等。

建議的第二點,在座很多公務員前輩,會比我更瞭解:「問題指認」的過程是很困難的,承辦人不知道為何上層要指派這件事情。例如上次 Join 指認的五個問題,例如行政院可能原本只有交辦四個字「住宅政策」,長官腦袋裡的脈絡能否更詳細的讓承辦部會了解?是否能在 SOP 用機制來處理?

建議的第三點,在政府內部的程序裡,政院、各部會都歸在「政府」,但顯然他們的角色是差異很大的。不同政府單位的角色、部會之間的連繫、行政院及各部會的互動在SOP中應該被區別及說明。

建議的第四點,目前的架構圖看起來,是讓社群溝通限縮在 vTaiwan 和 Join 兩條路,至於何時選vTaiwan、何時選Join?目前的區分法是以「跨部會的議題要上vTaiwan」來分。但我的認知是,等下可以請唐鳳糾正或補充, vTaiwan 是社群和政府方的合作,由社群挑選討論問題的先後,之所以vTaiwan可以 call 得動各部會,是因為政府內有蔡政委在。所以如果 Join 要做,同樣需要的是 call 各部會的政府內部位階,這並不是 vTaiwan 專屬的;我不建議用「是否有跨部會」當成上vTawian、還是上Join的判準。

建議的判準,僅提供發想用:對我來說,vTaiwan 的機制是「從討論、草案、定案」的脈絡都是在同一個平台上揭露,但是這個時間序列,目前 Join 的機制與平台介面較難達成。所以我覺得「網路原生、所有利害關係人都是善用網路的議題」比較適合vTaiwan,就像長照,雖然也是跨部會議題,但我認為就比較不適合用vTaiwan來討論,因為大部分的利害關係人是對網路陌生的,如果要仿照vTaiwan從討論到草案甚至定案都在此平台上發生,會有困難,也不盡合適。

建議的第五點,Join平台的議題要提報「高階主管會議」,原本 MOHW 是這樣寫,但以我們最近的經驗,其實做不太到,因為高階會議議程太滿,很難保證一定排得進去,所以我們後來改成一級主管(部長、次長、主祕)開的會議皆可。每個部會有其內部架構,會議名稱不盡相同,重點應該是要標明這個會議應該要到什麼層級、以及這個會議的特性與目標,而不是鎖定特定的會議名稱。

另外,現階段Join平台上同時有政策、輿情、行銷類型的問題,第三類例如某些行銷活動徵集民眾的idea.....你說最後一種需要報到高階會議嗎?或許是在議題階段認定時,先把溝通目標定下來,再決定要報到哪個層級。

建議的第六點,最後一個階段是寫「政策採納」,主持人提到了可以採納或不採納,我建議架構圖上要分流,如果採納,可能接著列管;但就算不採納,可能也要檢討為何民眾會有這樣的疑問?是資訊不夠公開?說明不夠清楚?也就是「不成案」也要追蹤,後面的替選方案等流程都要納入程序裡。

建議的第七點,架構圖後面的說明文字部份,像是「資訊單位上架、綜規單位調查」,會建議不要寫定單位名稱,說明要做的事情本質就好,因為各部會處室的分工不同。

進入第三部分,關於比較大的問題,第一個是「培訓」。我自己是社群出身,今年三月剛進入衛福部,服務一年到明年。今年九月、十月間剛好我跟國發會一起合作,邀請了幾位社群朋友一起幫 16 部會、分二梯次做Join平台議題設定的培訓。我發現,深思熟慮的指認、議題階段分析、關係人盤點等這些政策溝通時必要的技能與,並不是部會人員都很熟悉的,培訓的確有其必要。

另外培訓乃至於實際執行政策溝通時,也要注意團隊組成。因為政策溝通需要跨部門專業,當時培訓我們是要求業務、綜規、公關(資訊)要一併出席,等於是從培訓就要給它們一個team work的概念。部會後續內部是否能組成這樣的團隊?這也是要注意的。

從培訓延伸講一個問題,就是公務員太多了,培訓要做好很難大規模。16 部會各來 5 個人,做工作坊,目前也才不到百人。如何擴大?如何讓更多人能夠進行?這些都是很大的限制。誠實的說台灣目前能教這樣的課程的師資並不多,這也是一個困境。(也因此這次上課我們保留了講師演講的部分,公開釋出影片)

第二個大的概念問題沒有被架構圖cover到的,是唐鳳介紹到的mediator 的角色,能拉近政府和社群距離的,目前的人數也不多。mediator或許大家會覺得跟媒體有點像,夾在政府與民眾間互相傳遞訊息,但差異是媒體不一定理解這些政策溝通流程的運作與概念,也不一定能即時讓多邊知道各自 commitment 的狀況。mediator這樣的角色很缺,所以我覺得很重要的,是要想辦法讓這個環境可以創造出更多品質好的mediator,或讓整體環境更有利於擴散mediation的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