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自己的自省是相對沒有花這麼多的時間在上面,因此提供給各個PO參考,未來就算只是協辦,針對這一個案件的整體後續發展、研議是不是有可能其實自己的部會佔的比重會越來越強,這是自己有一個提醒。
像最近的恒春案,其實是在6月初確定會變成協作會議,但是衛福部被分作是協辦單位,我們家的做法是PO對於主辦的議題會高度要求,但是協辦的相關管控會比較低度,但是以恒春這一個案子來說,6月初被選完,到6月22日政委辦公室開完會前會的時候,即使這一個案子一開始主責是拉在內政部,但其實目前整個的重心是在本部的部分。
另外,有關於PO的小小回饋補充是,我在恒春案自己有自省,未來作為PO,在案件一開始不論是被分為主辦或者是協辦,對於求解的範疇掌握要更清楚一點。
第二,有關於議題實質的部分,之前有跟政委辦公室說明狀況,兩週前我們有再召開,跟廠商、科學醫學會的相關會議,之後會再研擬,無論如何最後的正式回應是在7月底前會上平台。
我們部在這一次的案例有訂出一個原則,即使沒有成案的案件,但被拉成協作會議的時候,我們依然會在平台上進行正式的回應。這一個議題的算法是連署截止的時間是5月29日,所以我們一樣給自己兩個月,也就是在7月底之前會給正式的回應。
第一,這一個案子應該是當時沒有成案的議題,其實到5月29日已經截止附議了,總共只有累積四百三十四個附議,但是因為案件性質的關係,所以還是有被拉進協作會議進行。
我們這一案是有關於Atropine的藥品案件,在4月份的時候被選為議題,在5月份召開協作會議。
所以我覺得很可惜的是,反而國發會、政委開月會提的時候,這一塊沒有著墨。我們自己內部教育訓練的時候,會跟同仁講說這塊大家之後可以拿回來看,但目前沒有強制。我只是想要提醒政委團隊、也是提醒我自己,「有文字上的回應」跟「有政策上的影響」這是兩件事,前者容易執行也容易被看到,但後者或許更重要,這個要一直時時提醒自己,以上。
老實說,寫回應大家都太會了,部長信箱、立委質詢等每天都在寫,要什麼答案我都可以寫給你,但重點是講完之後,到底有無影響這一個計畫,這個才是真的。
也跟大家分享,我們內部在辦社發、科發計畫部內教育訓練時,我發現雖然目前國發會或政委討論的關注點,大多是多久內要「回應網友留言」,回應或釐清網友的問題,這一塊是重要的,但誠實說,其實我覺得GPMnet上Join要規劃的話,最重要的是每年計畫滾動修正時,必須重新再拿出這些蒐集到的意見,檢視是否有需要、能否實際納入明年度的計畫,進而真的影響政策。
第二,GPMnet的部分先感謝國發會、政委,反應過後,原本所有的列管計畫都要上去,現在只有院管制計畫,對我們因應上有了時間緩衝,謝謝。
這邊會有一個矛盾是,做資訊公開、實質回應 VS 在政治考量上或者是政策推動的布局有一定步調的時候,這兩者如何取捨?沒有對錯,兩件事情其實都很重要,但同時發生矛盾時的確會比較不知道怎麼處理。
不管唐鳳或是國發會或是月會,PO被教育的是,部會要盡量做資訊公開、實質回應。但是這邊有一點矛盾的是,像菸防法這一個案子,當時在預告前的立法院溝通沒有做的足夠,所以預告出來後,立法院也有高度關心,也有針對未來相關訊息發佈上被提醒應更謹慎,以免又發生更多枝節。
第一個預告案的部分,我自己在PO chat上有寫,我們最近有碰到一個案子,對我來說滿掙扎,是菸防法,目前已結束六十天預告期,同仁們很認真,有開相關會議檢視各界意見,整理意見時,不是把Join平台上的意見獨立出來看,而是彙整公文、民意信箱、信件、傳真等各種管道的意見,我覺得這樣的作法很好。
光明面大家都講很多了,我還是講一些實際操作上碰到的困難,一個是預告案、一個是GPMnet。
我會傾向往後一點,原因是同仁比較辛苦,我們已經成案的CBD早上剛開完工作會議,現在被選上的這案是同一個科要處理,希望時間安排可以往後一點,給同事們準備的時間空間。
我突然發現沒有成案的議題也可以放進來投票......我原本只有想到CBD不要加入,沒有想到這一題。我們部真正成案跨部會的議題比較少,非預期但被選上了......就請政委辦公室協助,讓我們了解跨部會如何處理這個議題。
這個東西要規劃並不只是多久回一次,而是要做的銜接,其實像剛剛也提到這一個東西本身我們內部會有一些實體的行政流程與處理、回應,這一個計畫再轉動的時候,有一些既有的行政流程,再加入「來監督」之後要如何彼此串接?這些是需要被規劃的。
上線的時間?
在回應原則還沒有出來之前,是不是可以請政委這邊幫忙,承諾在回應原則還沒有出來之前,新功能暫先不上線?
另外,就我所知GPMnet還有包括跨部會的議題,跨部會的來監督如何處理,也需要有一個相較完整的思考規劃。
我們可以思考,但我個人認為這樣跨所有部會都要處理的事情、需要抓出大原則與大方向的事情,我還是會認為國發會或者是政委辦公室應該要對整個回應大的範圍、規劃及想法,至少有一些想法及案例讓我們參考,這個應該是政委辦公室或政委辦公室要請國發會Take的。
雖然剛剛唐鳳提了一個週期回應一次,但這個原則性還是比較不具體,PO目前都還在初步培訓階段,單純放給PO去自己想出來這種態樣的回應方式要如何?回應頻率?怎麼跟管考週期的其他相關事宜串接,我覺得有一點殘忍。
若是,我講一下我的想法:「來監督」這一個東西幾乎各部會大多過去沒有在使用,包括我們部。所以我其實有一點難想像,雖然我操作過眾開講了,但我其實不知道來監督該怎麼操作?GPMnet上是這麼多年的計畫或政策案子,我很難想像要如何回應?
剛剛唐鳳有提到延到4月3日之後,原因應該是因為4月3日是下一次的月會,要在那一次的月會上讓大家討論回應的原則?
好。
每一次更新完,上一次的資料如何處理?
第二,我現在對這一個功能有一點模糊,意思是只要在GPMnet上面的案子,會自動放在上面更新嗎?
第一,是不是要CC PO,我誠實講如果PO這個角色真的要做整個單位的公民參與(據說政委有說過PO=Participation Officer)的話,這沒有道理不CC,PO不了解的話對整體部內公民參與的掌握度跟完整度是會有缺損的,這是客觀上來講;但主觀上來講,在座各位很顯然很多人沒有辦法再負荷這一個工作,因此我具體的建議是,預設不CC PO,但是想要被CC的PO自己跟國發會溝通,自己加上去。
我想關於GPMnet連接「來監督」的部分,一個想法供參考:
因此我會有一種感覺是,學完之後覺得世界很美好,在真空的環境之下,人類都是良善的情況下,這一套應該可以用,但回到部會內顯然不是這樣子,每個階層跟角色都有不同的出發點與困難,也的確會有內部或外部的政治問題、溝通問題需要解決。因此建議,或許未來芳睿老師的課可以搭配一些有實際跟公部門合作過的老師,是可以幫助我們做一些真的實際政治判斷的人,有實際跟部會運作合作經驗的老師,我想對我們的幫助會更大,以上。
我覺得課程內容本身都很好,但我真的不太知道要如何用,我不知道,這一些工具過去被實作的地方,是不是都比較偏向公司或是其他情態的組織?或至少不是像政府這一種層層階層的文化空間裡。
這是我第二次來PO工作坊,中間的週會沒有參加到,初步覺得這些芳睿老師帶來的工具都很好,剛剛講的工具的每一個說明都聽得懂,但我完全不知道聽完這一些東西之後,回到部會裡面,在我實際工作的場合,例如:立委因為某一個政策來質詢部內、或者我碰到什麼案子的時候、我開跨部會會議的時候......什麼東西是在真正平常工作時間點派得上用場的?聽完課後我目前沒有辦法這樣子銜接。
最後一個是心情抒發,我覺得芳睿老師是非常溫柔的人,以下沒有不敬的意思,但想要回應剛剛芳睿老師提到:「先前經過一些PO工作坊討論之後,發現『缺乏內部溝通』原來是隱藏在其中的問題」......但對我來說,這完全不是隱藏的問題,這是人人都知道的問題。
第三,近期的煩惱是我們家的預告案,我發現預告案回應的量差異性很大,我們比較專業的案子只有兩則回應,但是像《菸防法》有五百多則;我們在思考的是,不是只能處理網路上的,同樣是菸防法,網路上、email、民意信箱等所有管道合計有兩千多則,大家都是政策建議,我們不可能拆出500則來自Join的額外處理。所以要怎麼不只從網路這個角度去思考,而是把不同管道的意見整合起來做?這是我們在思考的。
再者,週會的時候,芳睿會帶著大家去討論一些「Join」上「提點子」的案子,但同一個時間,前面有很多朋友提到,國發會也有持續辦一些培訓,也有處理「Join」上「提點子」的案子......這兩個教學體系的差異是什麼?關聯是什麼?是否會有重疊的部分?我現在有一點混淆,希望可以得到說明。
我有一點搞不太清楚,今天的會議議程有納入國發會「Join」平台的一些報告,關於功能是否調整等等,但是去年12/27也有一次類似的會議,政委主持也討論「Join」平台規劃等,想知道未來「Join」相關事宜的討論與決策,會放在今天這種PO月會,還是正規國發會召開、政委主持的會議?兩個會議的關係是什麼?希望可以說明。
第二部分,有兩個PO與既有體系關聯的問題想要問:
第一部分,我發現PO Chat還滿好用的,因為在裡面可以直接cue其他部會問一些其他部會相關的問題,例如同件事別的部會的作法......在此感謝這一段期間有幫我回答問題的朋友們。
衛福部Peggy,四個部分:
點頭。
所以「季會」的時候,PO需要做什麼?如果是要讓上面知道PO工作狀況的話,意思是有要我們準備報告或任何其他東西嗎?
我是衛生福利部的PO Peggy。因為我們部裡面有兩個PO,另外一個PO禮拜五才來,所以我今天神秘沒有被分到組別,只能在大家附近走來走去,請大家多多指教。
這樣我瞭解流程,我只是想要確認一下保留一些彈性,舉例來說,我覺得PO的機制最關鍵的核心是要讓公關的訊息、綜規的訊息、資訊的訊息在同一個PO的身上,他可以看到整個部會的全貌,還有包含部分的業務,這個設計是好的,但是PO跟真正單位的窗口去收信跟回信,我覺得這兩件事不一定這兩件事是在PO身上,所以是不是可以保留一些彈性?比如訊息知會PO的時候,可以例如加幾個email在裡面之保留空間?
不好意思,我這邊還是想要確認一下,今天第一個討論案,我只是想要確認一下現在的結論是新傳處提供輿情給國發會,國發會寄給各部會的PO,各部會的PO再回信給國發會寫說要不要上,是這樣嗎?
對。
可以。我覺得最好的方式,是讓這一個提議真的影響政策,兩件事應該是合在一起。
更直白是說,國旅卡決定權的這一位長官或者他的業務單位,應該要實際掌握有提案的這一件事,然後兩邊的進度要彼此去作協調。
以這一案的判斷是,我們並不會因為這一個連署案而有調整,這是很確定的。所以我們當時有給的一個建議是:千萬不要還在連署還沒有回應的時候,就先對外發布那一個本來要做的政策調整決定,這個時程上可以做一些調整,不然就是把這一案回應完,然後開始做政策調整宣布,要不然就是我們等到六十天走完之後再做回應,所以時程上的確要做一些搭配。
我不能下決策,但是我剛好可以給一個類似的案例,其實我們最近有一案是電子菸,這個是本來本部就有做一些政策上可能想要做下一步的調整,剛好在這一個時間點同步有電子菸的團體來做連署提案,所以等於有兩個軸線,本來一個是本部討論的軸線,本來差不多要到決策那一個點,同時又有電子菸的連署案,然後又是一個新的提案,我覺得這個會回歸到自己部內對於政策的討論,也就是這一個政策可變動性是否真的因為連署案有所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