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工推有提到「必要性」太模糊了,所以導致每個警察通通都加班四個小時,已經看不到所謂的必要性是什麼,已經變普遍了,是必要時的加班,來的時候就加班四個小時,等於是十二個小時,他們覺得這個地方是需要處理的。這個地方請你們看如何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