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有提到警察勤務執行條例裡面,有提到「必要時得酌情延長」,這個「必要性」的要件是什麼?警政署這邊有一個回應。如果你們現在暫時沒有回應也沒有關係,回去以後看什麼時間點,你們再給一個比較完整的回應也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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