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然一部分原因是,有插座之前,一開始要先有電,也就是先從紙本電子化開始。

我進來之後有幫助一件事是從新北開始,讓法務部跟司法院的卷證可以在電子化之後互相交換,不然以前影印機都是全時運轉,就是零和,由司法院來影印的話法務部可以少一小時工作,但司法院就要多一小時工作,雙方關係也不是非常好,現在就是可以直接用系統相互交換。有些紙本雖然是分別掃描,但掃描之後雙方都用的到,就可以提供出來。所以有時候不是不願意合作,而是紙本作業時,合作的成本太大,要先幫忙吸收勞務成本。

在司法國是會議之後,司法院有特別編一個計畫去增進跟人民互動時實際的體驗,包括訴訟外解決、法務部調查、司法院審判甚至以後國民參審都往數位化的方向規劃,這樣才能談到系統界接。這是一兩年左右的案子,應該會先有規劃標,會先有設計再實作,過程會長出很多插座,大家可以持續關注公開資訊,會是一個朝開放方向開發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