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高的情況確實跟普高比較不一樣。但如果同一個學校有普通科、綜合科等,把三種課綱對起來,確實會有一些狀況,這個狀況學校要去面對。
但在課綱層級能夠處理的,像剛剛講的「實施要點」、「教學方法」可不可以對照一下,如果能夠整合,會比較好。
第二,普高國文十六學分,沒有看到進一步規劃,好像是整個規劃就分冊,等於丟給出版社,就由出版社去決定六冊要怎麼編成教材。
但對於課程來講,像一年級上學期有一科叫「國文1A」,「國文1B」是一下的課,不同的課開出來有不同的學分數,假設是四學分,那這四學分的國文課要教什麼?
1B要教什麼,如果沒有規劃就交給出版社,出版社就那幾個人,那他們就要去決定全國高中國文課1A、1B要教什麼東西。如果詮釋不一樣,那後面就會有一堆問題。
同樣,今天沒有審其他領域,因此我們要想到其他領域的規劃是什麼?我建議總計畫跟跨領域小組也可以針對這部分再做一個通盤檢視,看看是不是有後續可以再修訂的地方。
我要特別提出來的是,國中、國小跟高中、高職是不一樣的,因為後者採用的是像大學的學分制,因此跟國中、國小的課程還是有些不一樣,這部分可能將來必須要做通盤的檢視,然後再做修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