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大概十年以來,透過移動網路的興盛,這一種破壞式的創新或者是這一種防火牆內的,也就是國與國間的這一種創新模式,在歐盟的角度來看,對於這兩個都不是很滿意,所以他們現在有一種以人權為主的這樣子網路秩序,他主張的是任何人在現實世界裡面,我們有言論自由、集會自由、結設自由、遷徙自由,想辦法翻成網路上相應的權利,也就是你有邀FB給你一份上面所有的權利,有用人話跟你解釋到底把你的資料用去做什麼的權利,把它搬到PTT的權利,有做各種各樣的權利,他們是透過各種貿易手段跟法律手段去維護這一種以權利為主的網路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