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才聽起來是為了開課方便。但現在高中、高職早已是學年學分制了。一門課是多少學分,哪些課是必修、哪些課是選修,選修可以挑著選,到最後符合畢業的規定,現在的制度是這樣。
如果現在制度是這樣,我們課綱又採用了學時制的做法,會拿不出去啦。
我是好意講,最後不管怎麼樣,我已經講了。
比如說,機械群 p23,機械材料 I、II。這有必要上一整年的課嗎?然後每個禮拜上一節課?這是知識性的東西,應該是一個學期可以上完的課,結果我們設計課程一定要拖到一年。
如果他密集上課,其實一學期上完,就很清楚這是 1/6 的課程,後面的課學生就可以選修,可以再補上來,這個設計是這樣。
如果按學時制設計,未來根本就不可能跑班。三年的課都固定了,如何適應個別學生的需求?
這個在架構上等於卡死了,所以一、二、三、四這樣開沒必要的話,那機械材料就是兩學分,他要在上學期修也可以、下學期修也可以,沒有關係。
修完之後,什麼課要奠基在機械材料,我想這個在課程當中是有規劃的,這個是OK的。
請再斟酌一下,我覺得是滿嚴重的錯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