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這個部分其實不是只有公部門,同一個開放演算法,也可以在私部門的資料上跑,所以其實公民協力的機制,理論上是要建立在同一個統計方法,在臺灣跑、在各個不同的國家跑,大家有相同的標準,但目前不是這樣,這個時候就算發了論文,其實對別國的參考價值到底多少,這個很可懷疑,所以這個東西是要國際開放近用或者是存取社群,他們自己去產生一個所謂「evidence based」或者是「data based publication」的標準,我們是要順應這一個標準去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