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謝。
是把目前遇到的狀況找出來,並不是只有這一塊,還有別的。因為有很多的細節,其實這樣看,後面都是有但書的。
一直卡著這個。
這樣我比較有方向。
對,聲紋對一般消費者的認知,這是個資,比較不能接受。
對。
每一家保險公司的業務員都有這樣的需求,每一天都在做文書的工作,包含續保、隔年度都要同樣的動作,這個問題還是沒有解決。
整個過程,很多的做法,是第一線面對的,因此我很瞭解這個過程。
其實保險公司隨便找一家,一定會有人運作,因為十四家都面臨到這個問題,親晤親簽就這個來看,其實看網路上的討論,這一個東西就像顧主委有提到未來要鬆綁、諾成契約,也在寫說關於驗證的部分是不是可以用別驗證的方式,現在還是在模糊的空間,並沒有明確的做法。
我也跟他講過,我從開始在還沒有立法,就在研究。
保險公司這並不是很完整,我的建議是把認證的第一關,透過業務員跟客戶間的協議建立好之後,後面的保單是要保人跟保險公司之間的問題,你只要做任何動作跟保單有關,系統會自動發送。
保險是一個誠信原則,我們給你的東西是簽一簽、解釋過了就繳了錢,中間的過程要做批改跟理賠,都可以透過業務來協助,只是保險公司發一個訊息跟你講,但現在的機制並沒有這樣做。
就是朝這個方向,但是就我個人的解釋,我們是實際操作的人,最瞭解這個狀態,其實這都是不必要的過程,只是浪費保險業者的成本,也是造成使用的人不方便,及有個資的問題。
其實現在鬆綁的是人臉辨識、指紋辨識。
沒有去過。因為很多並不是很明確,好像要去那邊設立才可以做。
你是不是有專屬的服務人員?
我可能要整理一段,那個會比較詳細一點。
沒有,所有都可以開放。現在有兩個議題去做,網路投保是去中介化,我們上網去看就知道,網路投保上面有解釋,就是把業務員排除在外,由客戶直接對保險公司成立契約,中間這個業務員就失去其生存空間。
業務員要有合格證照你才可以賣保險
你只要遇到問題,你沒有專屬……
對,我先證明這一件事是可做的。
沒有,是產險。
沒有,團保是旅平險,車險是佔產險裡面的六成,面臨到消費者最多的是車險。
對。現在網路投保,有寫只能有自然人,不能有法人。
1,000萬是保額,10萬元的保費是免親晤,所以很多但書都要去查,因為這裡面真的是滿複雜的。
其實是10萬元以內,車險……
這個是內部才會知道這一個問題。
其實後面都有但書。也就是續保的金額超過去年的保費,好像就要回歸到紙本。
主管機關明文規定。我們現在只有行動投保,就是業務員拿平板,遇到客戶讓他簽名,這是ok的,網路投保上面也會show。
業務員不能自設這個架構流程,還是回歸到……
我這裡面有提到,就是叫做「保單存褶」,從一開始的做法是很簡單的概念,客戶簽了約定書之後,所有的流程跟我承諾之後,所有的動作我就按部就班,包括保險公司的內部問題都一樣,透過這樣子客戶,繳完費就會到這裡,客戶可以隨時掌握保單狀況,因為保險當中還有包含批改,批改的爭議也是很大的問題。
像我們看到評議,都是招攬過程問題佔多數,這可能是客戶不理解,變成造成後面的問題,簽名這個東西是少的部分,如果透過這樣的方式搬到網路上做一個很完整的架構
只要親簽,只是這個親簽的動作,我們是不是把實務上搬到檯面上去做,就是透過網路交易的方式。
其實都可以談,我只是針對產險公司的部分來實驗。
現在主管機關有兩種,一個是行動投保,我拿APP給你的電子簽證,我剛剛講創新的方式是弄在紙本,現行上沒有明文問題,但也沒有講說是可以做的,所以保險公司也沒有人敢做。
財產保險才需要親簽,而且這邊也沒有說不能有別的方法。
「保險業務員管理規則」裡面。
就像政委所講的前端部分,要保書不能把它搬到檯面上做。
我跟政委說:「如果你要投保,不透過網路,我拿紙本給你看,這個部分你沒有簽名,保單就不會成立,主管機關來查就是違法,不能走網路,也不能自己架網站,這個就是違法的。」
對,這是有一點模糊的地方。是不是可以透過創新的方式?現在他們的解釋是,他們有在研究親晤親簽的問題,其實用人臉辨識,說實在的,客戶接受度真的不高,我如果用紙本的方式,也就是約定在法律上是可以舉證的動作,所以這是不是有一點創新,是不是符合監理沙盒?
所以現在法令上,業務員的規則並沒有說你可以做
其實網路投保的開放是證明保險不用走紙本的,可以透過網路
因為其實我這個專利的做法是回到民法上的意思表示之口頭約定,就像顧主委在講保險法要大修,也就是變成諾成契約的方式。我跟客戶見面,第一次就簽約定書,以後就放在網路上,你只要跟我約定一次,以後就用簡訊的方式,透過這樣子,跟你報完價,OK,價格沒有問題,就把那個訊息自己key,或者是透過業務員協助來幫你key,就達到舉證的功能,現在實務上就是會面臨到這樣的問題。
有用網路投保的,根本沒有這一個問題,我們上網看一下網路投保的占比,也就是目前的成效怎樣,其實還是落在實務上。
實務上我們現在的流程真的沒有辦法這樣子做。以我業務員的角度,在我開會的過程中,他們也覺得這樣子的機制,每一個環節都有紀錄的話,這樣的想法是不錯的,他們沒有限定……
不是保險公司的內規,因為很多親晤親簽是受限於法規跟法令,保險法上也沒有說一定要簽名,業務員的規則當中,業務員招攬時要請客戶親簽,沒有辦法交易搬到檯面上去做,實務上是這樣。
但是實務上你上網看,這個問題一直有,就是表示存在。
但是變成實務上在做是不可行。
就是實務上我們業務員在做的模式搬到網路上,這樣就會牴觸到法律上。
沒有,政委你這樣是合法,是去仲介化,就是把業務員排除在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