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
內政部第二次發言,有關於開發相關的業務,其實不限於內政部,要看開發主體及目的事業主管是哪一個部會,但是相關的部會都是依據原民會「諮商取得原住民族部落同意參與辦法」執行,所以這一題建議由原民會主政。
(點頭)
主席、各位委員、代表大家好,內政部的部分,為了落實原住民族資源共同管理,我們也是依據原基法訂定「國家公園區域內原住民族地區資源共同管理會設置基準」,並且經過了幾次的修正。目前由部落會議的代表擔任共同召集人,來強化整個原住民族參與管理決策的模式,而且會定期召開會議,議題包括國家公園區域內的經營管理事務,至於其他土地開發事宜,因為現在原住民族委員會有訂定「諮商取得原住民族部落同意參與辦法」,我們依據相關的辦法來執行,所以建議這個部分,建議原住民族委員會來主政,內政部會來配合,謝謝。
這個議題於草案研擬期間,已透過三次跨部會研商會議,其中也有原住民族委員會代表參與,有關狩獵部分目前草案規劃在一般管制區內允許原住民族為了文化、祭儀及非營利自用的部分,開放原住民族狩獵。未來希望透過獵人公約、自主管理等配套措施來落實原住民族的狩獵文化及社區生態環境保育等多元目標,以上報告,謝謝。
主席、各位大家好,有關於「眾開講」的法規草案預告部分,內政部「修正國家公園法」草案預告從2月22日至4月26日,共修訂七章42條,期間收到111則留言,除了3則刪除以外,其中108則大多都是針對草案第23條,也就是開放原住民族於特定區域狩獵的部分提出意見,大概分為兩種樣態,一是根本反對開放狩獵,另外一種是支持原住民的狩獵文化但排除於國家公園區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