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席、各位委員、代表大家好,內政部的部分,為了落實原住民族資源共同管理,我們也是依據原基法訂定「國家公園區域內原住民族地區資源共同管理會設置基準」,並且經過了幾次的修正。目前由部落會議的代表擔任共同召集人,來強化整個原住民族參與管理決策的模式,而且會定期召開會議,議題包括國家公園區域內的經營管理事務,至於其他土地開發事宜,因為現在原住民族委員會有訂定「諮商取得原住民族部落同意參與辦法」,我們依據相關的辦法來執行,所以建議這個部分,建議原住民族委員會來主政,內政部會來配合,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