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頭)
我剛剛提到希望各政府層級的報告都可以公開,好像還沒有回應到。
就是要談到地方的公共性,講到事業的話,就是把地方的大品牌放在一起,像做行銷設計、科技導入、區塊鏈就交出來了,但是地方上需要的不是這個,而是很具體的,關於醫療、交通、教育的問題,才是人是否留下來的長遠關鍵,所以這個可以調整。
很理念價值的溝通適合在這個現場,這沒有問題,但是在地方實作真的蒐集到真實的意見,比較是透過參與式預算的相關做法,我們讓地方的事務可以透過一個個小事件去累積互信跟實質的改變,這樣才可以得到真實的意見,而不是把很多人找來,滿足形式要件、多少人開會了、意見都整理出來,那不會收到真實的意見。
第三個,我看到客委會提的公共參與比較多是意見相關的,也就是要召集青年來談地方的議題,但是我想這個做法並不是客委會,而是政府很常在各個部會要做意見徵集的做法,但是在地方上事情並不是這樣運作的,很難call一群人來,大家各言爾志講一講,又發現大家公開都不講,然後私下講一堆,然後互相扯後腿,這才是最常見的情況。
針對地方創生還有一個小項目,我想要講的事情是,其實地方的成員非常多,不會只有業者,是不是不要講「事業體」,當然事業非常重要的,沒有錯,事業是不可欠缺的環節,但是其他關於公共性、文化、環境,其實都是範圍,所以是不是可以調整,不要讓大家誤會,特別很多顧問公司,拿雞毛當令箭一直在講創業,像內灣國小是很好的例子,在今年7月沒有小學一年級的新生了,這就是只顧產業,不顧其他公共性的結果。
第二個,有關於地方創生的部分,我想要請教的是是不是有機會做出比較互動的方式,因為其實民間很多人還是搞不清楚,這個提案的精神是完全沒有問題的,只是想讓欲參與民眾的熟悉度上,是不是可以有互動的方式,就很像在社群上做的資料、在哪個階段,所以接下來可以怎麼做,這個若要可能民眾參與的專家學者,可能會需要互動的方式,讓大家知道要參與地方創生,應該是處於哪個階段。
這其實應該沒有什麼理由不能公開,是不是可以一併整合在目前的資料開放項目當中,要求各級的地方政府,從縣級到鄉鎮都有很多這樣的報告,因為其實對於地方創生都是很有幫助的,但在地方很難取得這些資料,直接行文也好,都變成要另外找管道去要,其實並不是很方便,不符合政府開放的精神,這個是第一個想要請教的。
我是邱星崴,來自苗栗,第一次發言。針對項目的第1項跟第2項,我看起來都是deta的部分,但是其實各級的政府部門都有很多的報告,我指的是非機密性的,比如地方的文史報告,像古道調查、地方信仰儀式的調查,這都是在各機關的重重的櫃子中,都是納稅人的錢做出來的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