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個階段是「正式回應」,也就是撰寫回應之後,寫新聞稿、向提案人聯繫後,上次「提點子」工作坊有教這樣,所以我們基本上大致按照這樣的模式處理。但是有一些東西比較不適合這樣的方式來處理,所以這個是我們處理這一個案子的SOP。這個是我們跟內部之間處理的過程。
第四個階段是「訴求研議」,也就是內部研商完之後,會擴大跟利害關係人的諮詢。
第三個階段是「資料釋出」的過程中,會釐清相關的資料,然後去確認這一個功能。
第二個階段是「訴求釐清」,也就是進行內部的沙推會,跟提案人聯繫後,會進行相關的公文。
第一個階段是「回應期程公告」的部分,我們先進行跨部會共識會議,以先瞭解「提點子」(議題)是什麼、概況,及向相關單位確認後,確認督導、層級的長官,以及進行相關公文簽辦的過程。
(簡報第7頁)我們處理這個案子的過程基本上是按照國發會去年11月29日「提點子」的工作坊,相關講師提供我們可以參考的程序來處理,按照講師說的,這裡面沒有SOP,因為每一個個案不一樣,我們基本上是follow這樣的流程來進行處理。
我不知道這一個是不是值得分享的經驗,目前國發會提點子附議超過五千人成案的案件大概有二十幾件,交通部大概有七、八件,我們科負責四件,從第一件要處理車速分流、第二件是改裝車合法化、第三件是請路政司督導高公局開放大型重型機車行駛國道高速公路,以及第四件是本案,因此我個人就有處理四個案子的經驗。我們都是按照這一個SOP來處理的。
(簡報第6頁)交通部處理提點子的SOP,很快跟各位說明一下,因為行政院訂有「公共政策網路提議實施要點」,告訴我們這一個案子如何成案及如何處理,因此有相關的程序,我們交通部依照這一個程序,是有成立「交通部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工作小組」,每一個案子提案之後,都會由業務司或附屬機關負責國民提議的政策質詢,因為都會由業務單位的副首長進行督導,像這一個案子是由交通部路政司負責主辦回應。
新聞大概在之前廣告說原本汽車業是反對的,而現在汽車業也認為可以來做這樣的事,因此ARTC也邀請媒體朋友與網民於3月29日可以到他們那邊去看看了解ARTC對於碰撞及NCAP的看法,1月16日交通部正式回應這個議題之後,持續帶動了一波浪潮,以及對於政府機關及很多機構對此議題的看法。
回應之後有接到外界給我們的一些指教,包含有媒體投書,立法委員也給我們一些的意見,對我們的回應大概也有一些指教。之後立法院相關委員質詢的時候,也有對我們在1月16日回應那時的有所回應,我們在立法院也跟委員說明,那個只是當時研議的過程,因此我們會朝向資訊公開的方式來進行處理,這個都是發生在60天回應期限之後,我們已經在進行的第二、三波回應。
(簡報第5頁)這一頁是前面五個階段中的從成案之後,到正式回應的處理過程。
按照國發會處理的流程,我們有分成幾個step,第一個step是「回應期程公告」、第二個階段是「訴求釐清」、第三個階段是「資料釋出」、第四個階段是「訴求研議」及第五個階段是「正式回應」,我們在處理的過程中有經過這五個階段。
溝通完之後,我們很快進行研議之後,我們在1月16日發布了新聞稿,對外說明這一次的回應意見。當天就有很多新聞露出,Mobile01、自由時報及網路平台的新聞,因為這一個議題基本上一般平台報紙報導比較少,在網路上的報導比較多,我有貼幾個相關的新聞截圖。
與提案者開完會之後,我們除了跟提案人討論之外,也必須跟相關的利害關係人來進行討論,因此我們在1月11日的時候,也邀請國內相關的車輛公會進行討論,我們也有做成正式的會議紀錄。第二次會議紀錄一樣有送給提案者,讓他知道我們有跟相關的利害關係人溝通。
(簡報第4頁)這些是我們處理這個提案的一些過程紀錄,按照國發會給我們的建議,基本上我們在1月6日的時候,就跟提案者召開正式的會議。依照國發會之前的案例經驗,因為他是在雲林工作,因此我們也特定到雲林跟他進行座談,邀集車安中心跟其他單位與提案者進行討論,之後我們有做成相關的會議紀錄,摘錄與會單位的發言紀錄。
之後106年2月7日蘋果日報有相關的投書,針對交通部回應的內容有所指教。此外,106年3月3日立法委員召開相關的記者會,對我們的回應也有相關的指教,106年3月6日立法院交通委員會相關委員質詢時也對我們的回應有相關的指教,這個目前是交通部處理的大事記。
國發會在105年12月7日召開這一個案子的主辦機關協調會議,交通部很「高興」地被指定為主辦機關,我們在105年12月26日有跟提案人進行電話聯繫,以瞭解提案訴求之後,我們在106年1月6日正式邀集提案著進行討論會議。106年1月11日與相關利害關係者進行討論會議後,我們在106年1月16日正式發布新聞稿、召開記者會對外回應提案。
(簡報第3頁)這個是交通部處理的大事記,從去年11月16日在「提點子」提案,提案之後在105年11月27日很快通過五千人以上的附議門檻,依照行政院作業要點的規定,是要由主管機關進行各部會的回應。
(簡報第2頁)第一個部分是交通部處理大事記;第二個部分是交通部處理過程SOP;第三個部分是交通部處理經驗。第三個部分也會就之前會前會,雙方提示我們會有一些經驗跟大家分享。
大家好,以下由我代表交通部就在105年11月中旬國發會公共政策網路平臺「提點子」通過復議的「國產車上市前,必須強制公開ARTC撞擊測試結果,並比照國外將結果分級」案與各位分享交通部處理經驗,底下有幾張簡報,會跟大家一起來討論。
今天政委邀請我們來對這一個案子進行簡報,我們希望透過這樣的會議,能夠跟更多的民眾、網友徵集意見,也順便跟大家說明一下交通部目前及未來要做什麼,謝謝。
政委、大家好,我叫趙晉緯,目前是交通部路政司科長,這次工作坊討論的提點子是由我們交通部的團隊負責回應,我是主辦科的科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