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提案者開完會之後,我們除了跟提案人討論之外,也必須跟相關的利害關係人來進行討論,因此我們在1月11日的時候,也邀請國內相關的車輛公會進行討論,我們也有做成正式的會議紀錄。第二次會議紀錄一樣有送給提案者,讓他知道我們有跟相關的利害關係人溝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