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盤點現有特教法規、政策部份,教育部刻正通盤檢討特教法,廣徵各界意見,包含相關團體及現場教師等等,部裡辦理了多次的座談會、公聽會,在整個過程中,我們秉持 CRPD 跟融合教育精神方向處理,與委員期待相同以提供身心障礙學生平等受教權益,以上。
有關特教學生學雜費減免部分,與具特種生身分者相同,學雜費減免費用屬教育經費,目前亦涵括在特教經費當中,對於委員所提建議,經費編列龐大,事涉各教育階段相關單位,尚需討論。
在部內分工也是一樣,因為特教學生倘有適應體育需求,就需要體育署協助,高教階段的高教司、技職司、孩子畢業之後的終身學習,甚至需要各項統計分析的資料,需有統計處的共同參與等等,特教學生學習所需的支持協助部內相關幕僚單位當然都會一起合作來完成這件事,這是符合 CRPD 的融合精神,大家一起為所有的學生努力,裡面含括特教學生。
主席、教育部這邊說明,學務特教司很謝謝委員對於特殊教育的關心,針對委員所提的三個建議,第一個是有關於特殊教育部分,由特殊教育科來處理,其實是以學生事務及特殊教育司來執行,並整合部裡相關單位,各個單位間互相分工合作完成,以國教署為例,高級中等學校以下學生,需要原民特教組、學前組,及高中職組與學安組等一起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