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
對。我們會儘量跟學校溝通,但是有些學校會覺得治療師難得來,要示範、要直接服務以及對家長及老師進行諮詢。這樣的狀況對治療師的壓力是更大的,相較於做長照,我們是提供直接服務,就是由我們來處理所有的狀況,雖然需要對主要照顧者進行諮詢,但我們可以持續進行溝通,同時進行直接服務,能有較充分的時間指導主要照顧者如何照顧個案。我個人是比較prefer長照系統這個部分。我現在要提的是,我們在學校的服務是相對更困難。
我覺得可以討論的是,剛剛一直提到的是,我們是間接服務,但是其實在實際執行上,學校端都是用間接服務的方式嗎?或是希望直接服務?常常我們在第一線服務的時候,很多學校或老師是希望我們做直接服務的,這樣的狀況讓治療師服務上更加困難,因為在這麼少的時數(一學期每位學生分配到1-2小時)裡面還要直接服務。
對,我們的場域一樣是到醫院。
而再學校系統,我們要到醫院去服務的時候,還要跟他的老師聯繫,配合時間。執行上,常常時間是很難配合的。在這一個部分,我們與長照居家的服務幾乎完全是同工,甚至困難度更高,但在鐘點費的部分,落差真的就非常大。
我補充一點,我們在學校服務的時候,也有一些學生是屬於在家教育,因為有一些比較重症的,或者是住在醫院的學生,所以治療師其實是到醫院或者是到居家提供服務,那個性質就跟我們做長照其實幾乎是很相似的。
此次為何會訂1,250元?根據提案人陳語言治療師當初的計算,是以實際工作來看。一小時服務1至2名學生,除了在校的一個小時工作,為這個小時的一些前置聯繫、準備工作、離開學校之後的報告撰寫、上網行政作業,還有學期末要寫績效評估,各項的行政作業,平均需要增加半個小時以上的離校工作時間,還有再加上交通時間及費用的考量,於是有 800+400+50元的想法。以上是我們的想法,我的報告到此,謝謝。
長照2.0專業服務的薪資是1,500元,服務時間並沒有限制需達一個小時,只要30分鐘以上,看個案的狀況,當然一般是訂50分鐘。另外還有困難服務的加給,像身心障礙手冊跟失智,每一次的服務再增加200元,如果因為個案的需要,於假日跟晚間提供服務還有另外加給,晚間會再增加385元,假日增加770元,另外還有一些原民區及離島的補助,每一次是300元,這是長照的思考跟支付的方式。
其實學校體系外聘的講座講師從最高1,600元已調至2,000元,這個是很多人都知道的。教育部師級證照專業醫事人員指導員的鐘點費也是1,200元,目前長照2.0中,服務居家的治療師鐘點費是1,500元。關於長照給付費用的部分,我可以再補充說明。
當初鐘點費提高的考量是,專團制度開始之初,應該是86年或者是87年,剛開始執行時,到校鐘點費是1000元,再加200元的交通費,但是後來卻調降,可能是在民國90年或者是89年的時候,確實的時間不可考,詢問了許多人也不確定時間,總之那個時候就訂了一個制度,開始通報網的建置,要上網填服務紀錄,且將鐘點費調到現在的800元。那時就有許多治療師退出,不參與這個服務了。近年來,各項鐘點費都有調漲,但是學校系統治療師到校的鐘點費並沒有調增。反觀醫院、診所對專業人員的需求日增,薪資幾乎翻倍成長。如果在20多年前,醫院提供3萬多的月薪,大概大家都願意去,但如果現在,3萬多的薪資,大概不會有人去了。但是學校系統鐘點費是沒有調漲的。
為什麼會人力不足呢?當然也是有很多的原因,像鐘點費過低、服務模式以及其他議題等等,但我們今天先聚焦在鐘點費的部分。
如果我們今天有討論的話。但是我想專業人力不足是最大的困境。
如果從民國86年開始頒訂法律,開始執行,到目前已經超過20年了,我們也應該要來檢討這樣的制度在學校裡面服務的狀況。事實上,是有一些困境的。
相關專業人員指的是什麼?是指醫師、物理治療師、職能治療師、臨床心理師、諮商心理師、語言治療師、聽力師、社會工作師及職業輔導、定向行動等專業人員。
這個條文也是有與時俱進,還是有一些修正,一直到108年都還有一些修正。101年是修訂版,在101年就提出特殊教育支援服務與專業團隊設置及實施辦法,有更明確的規定,為了支持身心障礙學生在學習、生活、心理、復健、輔導等需求,規定各級學校應以專業團隊合作進行為原則。
其實這個政策是有法源依據的,最早是在86年特殊教育法增修了第22條專業團隊的合作原則,裡面提到身心障礙教育之診斷與教學工作,應以專業團隊合作進行為原則。集合衛生醫療、教育、社會福利、就業服務等專業,共同提供課業學習、生活、就業轉銜等協助,這些實施的辦法跟設置都由中央主管機關來訂定。
特殊兒童的學習成長需要老師的教導,特別是特教老師的教導,因此教師也要專業人員的建議,這是國際上的趨勢,才可以讓孩子的學習達到最完善的效果,因此結合相關專業人員,組成專業團隊來提供相關的專業服務,以滿足身心障礙學生的需求。
早期政府推動早療,遲緩的孩子在早期發現、早期接受療育,有些孩子透過療育,可以追上正常的發展、接受一般教育,但是還是有些孩子雖然進步,仍然屬於特殊兒童,一旦進入學校,仍然需要接受特殊教育。
之前國教署聯繫人跟我說在場有人對這個議題並不是很清楚,所以請我簡短review一下脈絡。但後來我看了資料,發現其實資料中的內容已相當完整豐富。在此我簡單說明一下此提案的緣由及脈絡。
謝謝行政院跟國教署的看重,在連署人未超過5000人的情況下,仍促成這次的討論。其實這次的議題,提案人是陳曉依語言治療師,因為她正在做月子當中,所以請我來報告。我也是語言治療師,目前是臺灣聽力語言學會的理事,也是新北市學校專團的語言治療師督導。
大家好,我是語言治療師蕭麗君,今天我是被提案人委託,待會會有5分鐘的報告。我目前是台灣聽語學會的理事,同時也是新北市學校系統相關專團語言治療師督導。今天也是基於要報告來此,也希望能夠透過討論,凝聚共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