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席,各位長官、各部會PO大家午安,大家好:我是國發會管考處副處長沈建中,謹就計畫管理法案臺灣版一案說明如下:
建議是院列管。
我想針對這一個部分,在5月22日達成的決議,所以我們其後在整個運作,我們也正在進行相關的運作,我想簡單作這樣的報告,謝謝。
第二,希望有關法案研訂後續事宜,本會將持續協調相關機關逐步來推動,包括盤點我國與美國「計畫管理法」間內容差距的分析,辦理教育訓練與培育政府計畫管理人才,提升各機關計畫管理專業能力。
我想後面幾張slide,當時在會議中,包括提案人本身對外做的網路,我們在5月22日時會議做的決議有稍微說明一下,我們在會議當中也確定有關於「計畫管理法」的訂定,我們認為需要審慎研議,對於現行行政院計畫管理體系,從規劃、執行與評估,已經建置由國家發展計畫中,機關中長程施政計畫、年度施政計畫、個案計畫評核的一些方法,我想在整個計畫管理功能更為完善之前,可以參考美國計畫管理改進課責法的立法精神來強化立法精神,這個是我們達到的共識。
下面兩張PPT,這個就是當時在協作會議當中所達成的一些決議。因此針對這一個決議,我們也納入到在5月22日所開的研商會議,在這一個會議當中由副主委來主持,邀請提案人、連署人及相關部會提出一些說明及看法。
接續在3月31日由政委主持開放政府聯絡人第三次協作會議,在這一個會議當中,提案人與連署人在會議當中進一步說明,而會議當中也邀集了相關部會,針對他們提出有作基本的瞭解跟回應。
這個是我們在PPT上提到的幾點,包括盤點我國與美國計畫法的Gap Analysis,來作為當時所做的研議跟評估。
成案後,會裡面就接著依序相關的規則,於3月29日時邀集提案人及相關連署人來參加這一個會議,這個(PPT中照片)是我們當時在會裡面舉行會議的情形。而在會議當中提案人及連署人也提出想法及看法,我們會裡面也初步跟他作了基本的確認。
周先生提出這一個案子以後,很快在3月7日就已經達到五千人的連署,所以這整個案子就成案了。
這一個案子是民眾在公共政策參與平台當中提出來的,我們在下一頁有看到,周先生在本年1月16日提出來,談到有關於「計畫管理法」草案的部分,這個部分也提出一些訴求,很簡單說明一下包括制訂國家級的「計畫管理準則」、「系統性對計畫起始規劃、執行、管制及稽核階段有各個依循的標準」,這是提出來的訴求。
我是國發會管考處副處長沈建中,我想針對有關於「計畫管理法」案台灣版的部分,簡單向各位來報告。
今天提案人周先生提出來的是計畫面,規劃面已經出來了,因為這個是政府的施政方針、總統、行政院長的施政理念,我們剛剛的同仁已經說明過,有國發計畫,部會就會依此研訂施政計畫與中長程個案計畫。 今天的主題,我所瞭解的就是計畫要如何管理、執行與評估。計畫擬訂之後到各部會的執行與評估,這個部分我們現在都有機制。計畫分成三大類:一個是社會發展計畫、第二個是科技發展計畫、第三個是公共建設計畫。我們目前運作的情形是這樣,我想今天這個討論可以讓大家在這個基礎上思考如何精進與發展。
當轉化為政策時,在行政院體制當中是分為兩個部分,一個是透過施政計畫,包括四年中程施政計畫及年度施政計畫。另外一個是四年中長程個案計畫到年度的個案計畫,這整個是政府的績效管理。所以,政府的績效管理是雙元體系,也就是施政計畫跟中長程個案計畫的運作。
民主國家的選舉,就是不同政黨提出不同的政見,經由人民的選擇之後,而成為所謂政黨執政的方針,也就是執政黨的政見將轉換為政府的政治。
在民主國家民主運作很重要的是,政府政策要如何落實,因為有政策,就會有計畫,而計畫要與經費結合。
謹向政委及與會先進報告,在行政院的體制當中,計畫的規劃、執行與評估的運作方式。
具體回應的部分,會以記者會、公開新聞稿或者是其他方式周知,並將回應資料公布於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另外,期程也會在系統上填報公開。謹作以上說明報告。
至於本案的推動將會涉及相關部會如考試院銓敘部,本院人事行政總處、科技會報辦公室、科技部、公共工程委員會等相關部會,本會將依照《公共政策實施要點》進行後續工作,並會在5月6日前提出具體回應。
第五,立法之前先做RIA(法規影響評估)。
第四,形塑未來計畫法推動環境,計畫法未完成立法前的可行方案與措施,例如:從高階文官的教育推動開始。
第三,計畫法立法的執行策略與步驟。
第二、研析計畫法與各種現行法令的關係,如何與現行預算法相輔相成。
第一,盤點我國與美國計畫法的Gap Analysis。
經綜合整理與歸納3月29日會議,本案有幾個關鍵點:
以下我就對3月29日的會議提出報告,當天周龍鴻提案人及十位連署人就本案提出說明,本會與會的業務處也進行說明。
在行政院體系中因《行政院所屬各機關中長程個案計畫編審要點》與《行政院所屬各機關個案計畫管制評核作業要點》由本會負責,爰本案由本會召集相關的部會。
這一個案子於1月16日在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提點子」提出,主要的訴求是建請制定「計畫管理準則」,讓政府機關在執行計畫時,能夠系統性地對於計畫之起始、規劃、執行、管制與結案的各個階段,皆有施行準則作為依循之標準。這個是周先生在整個提案的訴求,已經在3月8日超過五千位附議,所以我們就進行聯繫,讓政府機關作相關的瞭解。
針對提案人提出「計畫管理法台灣版,不再浪費人民納稅錢」,因本案在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中已成案,所以本會依《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實施要點》第8點啟動成案後相關的程序,並在3月29日邀請周龍鴻提案人及相關的十位連署人來討論,等一下針對這部分來說明。
政委、副主委、周提案人、連署人、各部會PO及先進,各位女士、先生,大家早。
政委、各部會先進、各位女士、各位先生,大家早,我是國發會管考處副處長沈建中,我們今天是以開放的態度聽取大家的意見,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