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委好、各位夥伴大家好,我是內政部合作及人民團體司籌備處科長林素珍。
前一個議題有提到,如果合作社要運作的話,是要按照章程規定的業務事項來辦理,所以要進行社間合作也一定不會脫離這個部分。另外按照合作社法的規定,其實合作社主要是服務他的社員,為了合作社的發展,當然可以開放對非社員,但是還是有比例上的限制。我想這個計畫當然提出來是很好,不過這整個都是要通盤檢討的,以上說明。
建議把它改成附註的文字,這樣的話,可能就不會影響到我們合作社的投標資格。
至於公路總局的規定,是不是妥適、有沒有違反憲法保障合作事業的部分,可能也不是由內政部來解釋。
因為釋憲有釋憲的要件,應該不是由內政部來解釋,釋憲的要件應該是司法院有一個相關的規定,不是由我們來解釋。
對。
如果社員是低於法定的7人以下,合作社就要面臨解散。
有關於合作社的部分,合作社法規定成立合作社要有社員7人以上,針對計程車運輸合作社的部分,目前我們也沒有強制地要求一定要150個人以上。計程車運輸合作社的組織區域都是框在直轄市或縣市當中,所以如果要跨區的話,恐怕會有問題,以上說明。
政委好,各位夥伴大家好,我是內政部合作及人民團體司籌備處科長林素珍。
合作社要做這一項業務的話,必須訂在章程裡面,就像這邊所舉的主婦聯盟消費合作社一樣。但是合作社在辦理各項業務的時候,按照合作社法的規定,還是應該要受到各個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的指導監督,而且要符合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所訂定的相關規定,以上簡短說明。
說明一下,合作社法第3條第1項第7款就有規定合作社是可以經營公用的業務,可以設置住宅、醫療、老人,又或者是幼兒社區照顧相關服務等公用設備來供共同使用。
有關7月30日的會議紀錄,我們已經整理出來了,正陳核當中,應該這個禮拜就會收到了,針對退輔會或者是工程會要配合的部分,我們在紀錄當中都有表達。
政委、各位夥伴大家好,我是內政部合團司的林素珍,謝謝。
政委好、各位夥伴大家好,我是內政部合作及人民團體司籌備處的林素珍。
所以剛剛提到的是,宜蘭縣合作社的社會處來輔導,其實社會處輔導的部分,就跟合團司一樣,能夠輔導的是合作社的社務、財務方面,至於業務方面還是要靠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來指導與監督,以上簡短說明。
另外,由於合作事業辦的業務非常地龐雜,因此合作社法第54條之2有提到,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要對合作社指導與監督,同時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也應該要訂相關的輔導管理獎勵。
在本處目前研訂的中長程計畫當中,我們也將規劃針對各式各樣的合作社,包含籌組輔導或者是營運的輔導,使合作社能夠健全發展及運作,針對這部分我們也規劃一些教育宣導的課程,希望中長程計畫能順利通過,我們能爭取到經費,擴大來辦理。
其次,我們每一年都有撥一些經費,請臺灣合作事業發展基金會來幫我們協助辦理所謂的合作社稅務班,這個部分其實我們都有開放給縣市或是直轄市的合作社來報名,歡迎每一年都可以上內政部合作事業入口網去作報名,這是有關我們在培訓一些專業人員的部分。
第一,有關於剛剛有反映到的問題,其實合作社營運會牽涉很多的專業,像有會計、稅務方面這一些東西,合團司雖然經費非常拮据,但是每一年在台中的臺灣合作社聯合社所在地點,都有開辦研習班,不管是全國、省級或者是直轄市、縣市級合作社都可報名參加,舉凡稅務、會計或者是財務的,通通都有。
政委、各位夥伴好,我是內政部合團司林素珍。
大家午安,我是內政部合作及人民團體司籌備處的同仁林素珍,謝謝。
大家好,我是內政部合作及人民團體司的林科長林素珍。
大家午安,我是內政部合作及人民團體司籌備處,我是林素珍。
至於有關於輪職的部分,我們會呼應勞動部、外交部的意見,還是希望由經濟部中小企業處主責,以上。
剛剛政委有指示說要提供業者的名單、地點的部分,內政部願意全力配合。
政委、各位長官大家好,行動方案最重要的是要解決問題,因此我們會建議頻率方面是每個月一次,現在的狀況是太頻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