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跟唐政委問的問題,也就是「亞洲·矽谷」,中間加這一個點,我們要瞭解連結亞洲跟矽谷,但是我們想要更清瞭解,在政策的執行上,如何讓亞洲跟矽谷連結的時候,如何讓臺灣有位置在?或者當今天矽谷想要進去亞洲跟連結亞洲的時候,有臺灣的夥伴在,我想這個部分在政策執行上想要請教政委的意見,以上三個問題,謝謝。
最近終於讓他投了一個idea,投了2,000萬,但是他說臺灣過去就是以製造鏈為主,是不是結合硬體跟軟體的機會,並不是專門投資在數位經濟上面。
第二,剛剛簡總有提到,其實我可以看到簡報上的硬體跟軟體的綜合,當然你提到臺灣的創投不投團體跟人力資本,我也有問過本校校友跟創辦基金創辦人,也搞了一個3億的資金,搞了好幾年青創基地,好案子、最好的人,但是他都不投,一個都不投,我說為什麼不重視人的價值?他說臺灣以製造鏈比較為主,如果要做一個等比例擴大的創業題目,寧可在大陸跟矽谷做,在臺灣做,因為覺得文化跟網路的差異,所以可能沒有辦法創造那麼大的效益,因此在臺灣投資還是要跟硬體為主。
您確定相關的法令修改,像法令還有施行細則及各部的規則,到每一個單位的處理及處理原則,修改之後,這一些一併會跟著改嗎?我本身有一點懷疑,就像創業家問的勞基法問題,其實勞基法並沒有規定要打卡,是要保持員工上班紀錄,以免員工訴訟請假糾紛,但是政府就是解釋要有打卡機跟裝置,為什麼要急著修法?而不是改變執法員的觀念?這個不論我在學校跟青創基地都有這個感覺,要把那個修改,修改執行人觀念,是不是就可以獲得改善,這個是第一個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