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這個還要請發展局跟都委會給我們協助,因為權責在地方。
(出示申請圖)
方案的部分有寫幾個點就對了,但是APP園區這邊是可以的。
剛剛有提到公共設施,我們也有把APP園區(即社會創新實驗中心)納入,因此也可以處理,假設市政府這邊通過的話,就可以來處理了。
這要看物業管理的保全人員有多少人。我們先確認一下有幾班次。
第二,停車場在空總那邊可以整個規劃,但我們現在跟工業局已經交接過,現在的籌備小組也要跟管理單位來交接,再加上我們標案比較不順,沒有一次就招標成功,現在正在上網,如果3月可以上路的話,我們可以規劃停車位的問題,因此就可以解決,給我一點時間,因為有一點不順,整個物業管理就流標了,包含了清潔、保全,才能知道兩邊的窗口互相做,還沒有做好是因為還沒有找到單位,那邊的地勢很大,其實可以用,因為常常聯繫不順,因此我們來催一下標案,希望在3月底的物業管理可以進來,這個問題就可以解決了。
我有帶到升降平台的這個,這個也是替代方案,但是不曉得是哪一種方式,然後需要多少錢,這可能要麻煩帶回去研究一下,經部內專案會議中討論奉准後,提供各位比較建議方案以納入參考。
剛剛問了兩個概念,一個是屬於無障礙設施的部分,也就是升降平台,那也是一個選項。
剛剛是講全區,要配合多目標使用方案,但是多目標使用方案送的是整個空總的全區,並不是只有一個部分,因此能不能再闡述一下要怎麼進行的方式?
(點頭)
變更契約有規定是不能超過價金的一半,但這邊有二十幾棟,因此要另起一個案子,多少的話,要請建築師估一下。
這個是三棟,但是這邊有二十幾棟,我們目前在進行三棟。
每一棟都要,是不是?
這個我們要回去請示一下,我不曉得兩個月的時間是否足夠,如果是標案的話,不知道是不是足夠兩個月,我們再算一下時間,可能再把問題帶回去,我們再從部裡面的專案會議來討論,有關於重新測量與繪製的時程。
因為我們委託這個建築師事務所只有做三棟而已。
有關於重新測量與繪製,是不是二十幾棟?
到時如果只整個案子OK的話,中企處把文給我們及我們再問一下頂頭上司,國產署是所有人,我們兩個單位都會儘速辦理,這個是ok的。
回應政委的指示,有關於作身心障礙設施是同意的,這個是明訂規定,這個房子比較舊,所以法規上的競合可能要花一點時間來克服。
對。
還要負責三大棟,一層樓。
我還可以打賞給唐政委。
網友在線上發問問題,就要馬上回答。
行政院有攝影棚。毛院長的時候,那時有「內閣踹共」的直播。
(以下不記錄)
一勞永逸是要做都市計畫變更,但是這要花時間,假設順利的話,最少要兩年;短期的話,剛剛有跟謝組長談過,他當時在工業局當副組長的時候,有提到公共設施用地多目標使用方案,權責單位還是在台北市政府發展局,我們再研究一下如何處理。
謝謝政委。
給我們一點時間,因為空總座落在臺北市,因此要拜託臺北市政府,所以請給我們一點時間。
是全拆、降低,或是鏤空,我們會討論一個方式。
文化部向台北市政府文化局詢問,仁愛路圍牆很多段為歷史建築,例如崗哨就是歷史建物,拆掉圍牆議題,事關台北市文資審議委員會,部內近期會開會討論,究竟是降低或是鏤空,定案後會再跟當地里長、正義國宅管委會及文資審議委員溝通後,再送臺北市政府文資審議委員會辦理審查,故前置作業需要花多一點時間。
製造了很多工作機會,年輕人說我的夜晚比白天美麗。
但是二十四小時都可以進出。
原本金華官邸就是二十四小時開放。
你解決了中高齡就業問題。
APP園區另外一邊關起來。
從濟南路那邊有警衛而已,靠近仁愛路就沒有。
物業管理在工業局,文化部明年會接手來處理,就是會有物業管理跟保全,
因為歷史悠久了。
就是圍棋文化替代役。
其實體育署跟文化部預算有限,例如台北市政府與民間合作辦理電競大賽轉播等一系列支持活動,是由產業發展局負責推動的,因此如果可以跟產業鏈結,請經濟部一同加入的話,推動電競會更加順利。
再來,剛剛政委有提到為什麼圍棋要列為文化替代役,過去文建會時期召開推廣圍棋活動跨部會協商會議,會議決議:國內職業圍棋士申請服文化役後,以文建會為需用機關及服勤單位,並會同內政部役政署訂出甄選條件,經甄選服役後,指派至中華民國圍棋協會、各縣市地方分會、學校推廣圍棋活動。
83年次之後役男只要服四個月的軍事訓練,或是也可以選擇服六個月的替代役,但是其誘因不高,因為役男可以利用暑假去受軍事訓練,就完成國民義務了,因此要請役政署調查目前82年次前尚未服兵役的役男人數,以及83年次以後需要服軍事訓練的役男人數。
第三,我國屬於世界電子科技產業大國,產值第四名,發展電競產業有其優勢性,但如果從文創法所規定的十五個文創產業類別中來看,數位內容產業的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為經濟部,但是現今文創產業發展有跨界整合的趨勢,所以如果涉及電競內容產業相關人才方面,文化部也會視個案來補助產業發展。
電競選手多為16至25歲的年輕人,也許可以跟國民教育、高等教育體系互相結合,又未來電競將成為臺灣年輕人就業選擇之一,所以也與教育部青年發展署有相當關聯性。
第二,電子競技有運動成分,主要是透過手、眼的協調能力,屬於競技類比賽,跟體育署職掌的各類競技運動教練選手的選才、培育規劃、執行、輔導及考核等較為類似。
第一,現階段從產業或者是從選手的培育上,本部並沒有相關法規及獎助措施。
文化部報告: